昆山市人民法院旅游度假区巡回法庭书记员1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4-02-08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一、招聘岗位
书记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
4、身体素能较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条件
1、户籍仅限昆山市;
2、22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份至2001年2月份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有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的优先;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计算机及必备的办公软件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沟通表达能力,打字速度需80字/分钟以上。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8日上午9:00至2月24日16: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旅游度假区巡回法庭,同时携带一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2)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个人简历一份。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法招聘规定的,已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技能考试
1、参加技能测试人员现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材料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打字速度及准确率,根据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低分按照2:1的比例进入面试。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开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交流能力、思想品格。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直接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后再进行体检,体检由个人去公办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未参加以上其中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一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七)拟录用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政审的招聘人员,需经过公示,公示期3天。
五、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综合考试及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与昆山欣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订立合同最低2年)。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锦溪镇人民政府组织部门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