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相应学历;
3. 昆山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其它条件
详见2017年昆山市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应聘材料要求:《2017年昆山市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昆山籍)、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9: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市物价局四楼407室(玉山镇震川中路398号)
咨询电话: 57326830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物价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上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由昆山市物价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57326825。
本简章由昆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2.2017年昆山市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昆山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