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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昆山市兵希街道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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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7-07-26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根据《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办发〔2017〕7号),决定面向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岗位为街道副主任,具体从事街道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昆山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编制正股职工作人员,男性。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综合行政执法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指的是进入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担任正股职岗位满2年以上,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
5.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聘):(1)尚在试用期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由基本合格、不合格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加盖任职单位印章)、近3年年度考核表资料。
2.报名地点:兵希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岷江路33号)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2日(9:00—16:00)
(二)考核形式
报名人数超过3人(不含3人)将采用面试考核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含3人)直接进行组织考察,不再单独设置面试确定考察的选聘人员。
(三)考察
由主管部门和选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深入了解其品德作风、能力特长、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方面情况,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和资格复查。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差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核实编制身份、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聘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局批准。
(五)公示与调动
在中国昆山网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将通过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631341
监督电话:开发区纪工委0512-50197668
附件下载:
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