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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福利院辅助性岗位招聘18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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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7-11-06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根据工作需要,昆山市福利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人数:18名,其中:办公室信息维护员1名,老年部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食堂面点师1名、厨工2名,老年部女护理员6名、男护理员3名,儿童部护理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爱心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具体岗位招聘要求详见
附件1
。
三、招录流程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周一)——11月17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2.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西区8505办公室(崂山路9号);
3. 报名者随带: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办公室信息维护员另附残疾证,老年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另附工作年限证明(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1.办公室信息维护员、护理员、食堂厨工考试直接采取面试的形式;
2.食堂面点师考试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3.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三)试用
1.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上岗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
2.试用期满后,需进行理论及实践操作考核。
(四)体检和政审
理论及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考核、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1.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民政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3.护理员为一线护理岗位,儿童部工作时间实行“三班两运转”,老年部工作时间实行“四班三运转”。
四、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571252
监督电话:57552117
附件
1:2017年昆山市福利院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7年昆山福利院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