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警8人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8-01-17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昆山市人民法院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司法辅警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1、招录对象:
司法辅警8人,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昆山户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先;
(5)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色盲、口吃、重听。身高170CM以上,单侧祼眼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到4.8(含)以上,其它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本人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社会关系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录用后在昆山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证件照3张,个人制作的自荐表3份,由本人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上午9点30分至下午16点30分。
3、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六楼会议室(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
三、考核内容
由昆山市人民法院成立考核组,对考生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占比30%。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
2、计算机速录:占比15%。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请考生自备笔记本电脑。
3、体能测试:占比15%。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俯卧撑,测试成绩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有关标准进行评定。
4、面试:占比40%。根据前三项综合评定情况,按照以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到法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5、体检、政审: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办法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过政审合格后,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五、纪律
招录司法辅警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