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区招聘消防文员简章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8-01-17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进一步提升昆山高新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若干名,工作地点为高新区辖区各派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
1、本次招录岗位为消防文员,主要工作是协助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协助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等日常工作;
2、本次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文员43人,仅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能吃苦耐劳,能够履行消防文员职责;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昆山本市户籍人员,年龄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社会成年人;
4、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5、退伍复员军人、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治安及以上处罚的(含少年管教、刑事处罚);
⑵因违章违纪被执法单位辞退、除名的;
⑶目前正在从事警务工作人员;
⑷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⑸其他不宜进入公安消防文员队伍工作的。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报名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户口簿、④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和复印件。
经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员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高新区辖区的朝阳、城中、城西、城北、同心、吴淞江派出所大厅
2.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文字常识)。采用一张试卷,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面试人员。
3.政审、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政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4.体检
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录用及待遇
经笔试、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被录用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薪资标准:略高于公益性岗位C类(含各类保险、服装费等)。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消防文员岗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