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现经请示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录学校工作人员共2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作风正派,遵章守纪,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花桥经济开发区所辖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村社区)不得报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
(1)本人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表《2015年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录学校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
2.应聘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0日
报名地点: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兆丰路8号商务中心大楼10楼1006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经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四、考试
(一)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凡是应聘保健医生、出纳、图书管理员、保育员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应聘厨师岗位需进行技能操作考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岗位技能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2.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报考岗位人数比例不足1:3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从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一次性替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招聘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如有不合格者,从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一次性替补,并补体检和政审。
七、录用和报到手续
经政审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者凭《录取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或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九、本简章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608461。
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