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71名中小学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劳动合同制教师为非编内人员,属于企业化用工。录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合同并受学校管理。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江苏省户籍(以户口簿为准,非江苏生源的江苏高校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不视为江苏省户籍)。截止报名时,在周市镇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满一学年且仍在岗的,不限户籍。
(三)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目录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3)。
(四)具有与报考学科岗位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五)如为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六)《2018年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对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已辞职的原在周市镇中小学任职的编外教师6.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的服务岗位和人数
详见
《2018年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2018年6月30日 9:00-11:00,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2楼考试培训中心(崂山路9号)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报考者需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2018年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处,一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报名时交于工作人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另需出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本人姓名)。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前往,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需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5)。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现场资格确认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4)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
(6)加分。截止2018年6月30日,在周市镇公办中小学任临时代课,且截至报名时仍在岗的,每代课1学期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临时代课证明(附件4)由代课所在学校开具,在报名时现场提供。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不含加分):当该学科岗位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该学科岗位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含加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另外,如考生笔试成绩加入加分项后,等于或高于进入面试成绩线最后一名的(以该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一位考生笔试成绩作为成绩线),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含加分)+面试(按占比50%计),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基础知识、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
2.面试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微型课以昆山市中小学现行使用的学科教材为内容。备课45分钟,微型课15分钟。
音乐学科、美术学科另需进行技能测试。微型课和技能测试分数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音乐学科须用钢(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时间为5分钟。美术需自备绘画材料,现场创作一幅命题画,创作时间40分钟。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
3.面试按岗位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告。
六、体检
根据参加考试者笔试(含加分)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查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八、选岗及录用
由昆山市周市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选岗及双向见面会,同岗位内的人员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服务学校。如有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减少招聘职数的,则由周市镇文卫办会同相关单位商定核减的招聘学校及职数。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8月15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人员待遇按周市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628718。
咨询电话:0512—57627825(工作时间)。
本《简章》由周市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8年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2012年教育部专业目录.doc
附件4:临时代课证明.doc
附件5:报名委托书.doc
周市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