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昆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 昆山市户籍,女性;
4.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山市城管局(长江北路86号)。
三、考试
1. 打字测试:打字测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金山打字通输入指定文章或段落,以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 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与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打字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录用办法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待遇:编外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55006001
监督电话:57759597
本简章由昆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昆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