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昆山市人民法院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司法辅警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1、招录对象:
司法辅警8人,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昆山户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单侧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到4.8(含)以上,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人民警察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
(6)具备优秀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7)本人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社会关系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8)录用后在昆山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两寸证件照2张,个人制作的自荐表1份,由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周四),上午9点30分至下午17点00分。
3、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五楼会议室(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
三、考核内容
由昆山市人民法院成立考核组,对考生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内容如下:
1、体能测试:占比30%。体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招聘岗位。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俯卧撑(男性),800米和仰卧起坐(女性),测试成绩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有关标准进行评定。
2、笔试:占比30%。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
3、面试:占比40%。根据前两项综合评定情况,根据招聘人数按前三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政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录用办法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过政审合格后,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五、纪律
招录司法辅警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713752,57710761
监督电话:57716778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民法院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