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昆山户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备相应的自动化办公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双向就业推荐表》)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2018年昆山市档案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 8月30日9:00-16:00
3.报名地点:昆山市档案局办公室(地址:震川西路1618号306室)
四、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档案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纪律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714103
监督电话:50356236
本简章由昆山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档案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