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昆山市人民法院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辅警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1、招录对象:
司法辅警3人,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2、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昆山户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6)本人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社会关系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录用后在昆山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个人制作的自荐表1份,由本人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周三),上午9点30分至下午17点00分。
3、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六楼会议室(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
三、考核内容
由昆山市人民法院成立考核组,对考生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形式为闭卷。
2、听打测试: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请考生自备笔记本电脑。
3、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测试成绩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有关标准进行评定。
四、面试
按笔试占40%,听打测试占40%,体能测试占20%计算进入面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按笔试占20%,听打测试占20%,体能测试占1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录用办法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过政审合格后,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纪律
招录司法辅警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57713752
监督电话:57716778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