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张浦全镇治安秩序保障,张浦派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收对象
1、昆山籍常住户口;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26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0日后出生);持A1驾照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0日后出生);
3、性别:男性;
4、学历:高中及以上;
5、身高168CM以上;
二、报考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7。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査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过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8) 一年内在张浦镇属单位辞职的或现在张浦镇属单位工作的;
(9) 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昆山市公安局辅管科、张浦镇派出所办事大厅。
(4)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1.2,报名经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报名人数÷1.2确定拟招聘人数。
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审查合格后再行通知。
2.考试流程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
(2)体能测试:1000米跑步和引体向上或俯卧撑。
笔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语言表达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确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符合下列几种情形可进行加分,加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大专学历加1分(就高一次计算);
③退伍军人加1分,优秀士兵加2分,三等功及以上加3分(就高一次计算);
④持A1驾照并具有两年以上驾龄者加2分。
(5)总成绩:面试结束,按照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30%的方式确定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中1000跑步和引体向上各占20%)。
3.复审体检
(1)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2)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高分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政审并公示5天。因政审不合格、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高分者)。
5.培训录用
对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参照张浦镇同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1.报名者一经报名视同认可本《简章》的所有内容。凡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57453630
监督电话:57453618
六、本简章由张浦派出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张浦派出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