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财务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4.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其他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4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张浦镇人力资源教育训练中心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已在张浦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企业、行政村和社区工作的正式人员不得报考。
4.提交材料:报名表(可至张浦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为:www.zhangpu-ks.gov.cn),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个人专业技能及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按1:3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面试人选;面试结束,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在入围考评人员中按考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进行政审并公示。因政审不合格、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入围考评人员中按考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
对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如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原则上需在岗位上服务满三年。
四、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我镇有关规定及岗位类别确定相应待遇标准。
五、纪律
1.报名者一经报名视同认可本《简章》的所有内容。凡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57446885、57445868
监督电话:57441537
本简章由张浦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张浦镇2016年公开招聘财务专技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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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浦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