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奋力走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昆山之路”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拟引进16名特聘专员和国企高级经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昆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专员1名;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专员1名;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管理专员1名;
昆山市商务局产业招商专员1名;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促局(招商局)企业上市服务专员1名、金融招商服务专员1名;
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经促局(招商局)产业招商专员1名;
昆山旅游度假区招商服务局(规划建设局)旅游规划专员1名;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铱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昆山市乡村振兴建设公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公司科技招商总监1名、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总监1名;
昆山国创投资集团金融投资总监1名、规划建设总监1名;
昆山高新集团高级投资经理1名、总工程师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未被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取得研究生学历后、截止报名前在各类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 实行回避制度,比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 应聘人员现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确定为考察对象前取得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正式聘用后需放弃原有身份;
8. 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9:00—11月15日16:00;
2. 报名网址:
http://58.211.238.61:8003/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具体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学历及学位证明材料、相关岗位任职文件、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证明材料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等证明材料〕;
4.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二)人岗相适度测评
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人岗相适度测评,按1:6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初审人数之比小于1:6的岗位,组织方可视实际情况决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时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四)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主,共分为两轮。综合能力测评期间按应聘者出发地区相应发放一定的交通费补贴。
第一轮测评为面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供参考,不计入测评得分。按照1:4比例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第二轮测评人选名单。
第二轮测评为面谈,组建联合面谈组进行面谈。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专业技术能力测试环节,招商岗位需增加外语口语测试。
综合能力测评采用淘汰制规则,第一轮成绩排名仅作为是否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依据,不计入第二轮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测评环节最终成绩。
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考察对象,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选。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按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人员放弃资格或不合格情况的,组织方可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四、相关待遇
1. 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50万元起,最高1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劳动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年薪的60%为正常工资,按月发放;40%为绩效奖金,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于年底或次年初发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辞职的,不享受绩效奖金。
2. 职业发展。首个合同聘期满考核表现优秀且适应能力较强的,可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担任开发区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副科职领导干部,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首个合同聘期满后,对未能提拔但表现较好的,可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续聘一个聘期,并保留相关福利待遇;对表现一般的,或工作不再需要的,可不再续聘。
3. 其他优惠政策。合同期内,可参照昆山市人才安居政策享受租房贴等安居保障待遇;同时,可参照相应的人才计划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
五、管理考核
1. 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市级机关任职的,委托与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储备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在各开发区及国有企业任职的,与相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入职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聘期3年。
2. 特聘专员纳入市委管理,国有企业高级经理的管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实行项目化考核机制。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及合同期满考核有一次出现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具体要求由相关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7:00)
昆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512-57310620;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7371237;
昆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0512- 57009194;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2- 57304979;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2- 57363922;
昆山市商务局:0512- 57152905;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0512-50197641;
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0512-57608461;
昆山旅游度假区:0512-57221972;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0512-57367778;
昆山市乡村振兴建设公司:0512-57152762;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公司:0512-36607990;
昆山国创投资集团:0512-36826207;
昆山高新集团:0512-57763790。
附件:
昆山市引进特聘专员和国企高级经理岗位需求汇总表
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