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竞聘股职干部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竞聘职位及范围
1.1-1、1-2、1-3岗位面向昆山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含开发区雇员、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正股职岗位竞聘人员需为副股职干部,参加副股职岗位竞聘人员须工作满一年。
2.1-4岗位面向昆山户籍人员(限2022年12月31日前落户)。
3.1-5、1-6岗位面向昆山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含开发区雇员、事业编制、辅助性岗位等)。
二、资格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2.具备竞争职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个性条件
详见《昆山开发区公开竞聘股职干部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有关说明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2月28日,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欢迎符合本次公开竞聘基本条件及竞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的所有人员积极参与,开发区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要对照报名时间,动员和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本次竞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请如实填写报名人员登记表后发送至kskfqjp@163.com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提交时间:
2023年2月28日09:00-3月3日15: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8日09:00-3月3日15:00(16:30至次日09:00除外)
(二)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作放弃处理。
四、竞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包含材料分析论述及命题写作,不指定复习教材,主要测试工作思路、文字处理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开发区人社局1010室(昆山市前进东路369号时代大厦10楼)领取。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作放弃处理。
(二)人岗相适度评价
1.笔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即人岗相适度评价阶段,具体时间另外短信或电话通知。复审时,报名者视所报职位要求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奖励或荣誉证书;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6)其他能够证明填报信息真实性和为人岗相适度评价提供依据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将是人岗相适度评价的重要依据,内容务必真实、完整、准确。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人岗相适度评价由开发区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分数结合学历、能力、经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两部分:(1)竞职演讲比选。确定一个主题,采用竞职演讲形式进行比选,开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外请专家等代表参加评分。主要测试竞聘者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2)结构化面试。采用提问答辩形式,主要测试竞聘者的工作思路、业务水平、应变能力和分析能力等。竞职演讲比选和结构化面试按照5:5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具体时间另外短信或电话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人岗相适度评价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3: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人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1)群众认可度不高的;
(2)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3)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五)组织体检
本次公开竞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弃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政审(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选,由开发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竞聘任用程序,通过发布考察预告、进行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材料,提交开发区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提交开发区党工委研究人选。
五、决定任用
1.票决决定。确定的研究人选提交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进行票决。
2.任前公示。对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
3.干部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六、管理和待遇
1.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对公开竞聘成功的人员,根据人员性质,理顺组织人事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1-1、1-2、1-3岗位竞聘成功的人员按照竞聘者原人员性质享受所任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1-4岗位竞聘成功的人员按照对应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1-5、1-6岗位竞聘成功的人员按照社区工作人员性质享受所任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实行一年试用期。对公开竞聘成功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特别优秀的纳入开发区中层干部后备库,加大培育推荐力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职级或不予续聘。
本次公开竞聘工作在开发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开发区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公开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67650(昆山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报名咨询电话:0512-50190585(昆山开发区人社局)
附件1:昆山开发区公开竞聘股职干部岗位资格条件表
附件2:报名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