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5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调动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面向花桥经济开发区遴选社区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要求
面向纳入花桥经济开发区2023年辅助人员储备库中的辅助人员,且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1. 在区基层工作满10年及以上;2. 荣获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性荣誉2次(或荣获昆山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1次或昆山市级及以上条线部门与人社部门联合发文表彰荣誉1次)。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能适应基层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具备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辅助性岗位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 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2)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性荣誉需区党工委或管委会落款盖章,昆山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需昆山市级及以上市委或市政府落款盖章。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遴选范围:
(1)曾被原单位辞退的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受过刑事处罚,有涉黑涉恶记录,党纪、政务(纪)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有过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遴选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委托书》(见附件3)。
2.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 报名地址
昆山市花桥国际博览中心B厅209会议室(昆山市绿地大道1598号)。
4. 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后续涉及到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昆山人才网公布(http://www.kshr.com.cn)。
5. 报名操作流程
(1)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填写的《2024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
④岗位所需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⑤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另一张背面写上岗位代码、姓名、电话)。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遴选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成立评委小组对通过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同分者,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前者为先;若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公示录取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3个月试岗考核期,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按原标准执行。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08712。
十、本《简章》由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遴选工作咨询电话:0512-57608461、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附件1:2024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4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报名委托书
一、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要求
面向纳入花桥经济开发区2023年辅助人员储备库中的辅助人员,且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1. 在区基层工作满10年及以上;2. 荣获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性荣誉2次(或荣获昆山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1次或昆山市级及以上条线部门与人社部门联合发文表彰荣誉1次)。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能适应基层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具备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辅助性岗位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 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2)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性荣誉需区党工委或管委会落款盖章,昆山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需昆山市级及以上市委或市政府落款盖章。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遴选范围:
(1)曾被原单位辞退的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受过刑事处罚,有涉黑涉恶记录,党纪、政务(纪)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有过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遴选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委托书》(见附件3)。
2.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 报名地址
昆山市花桥国际博览中心B厅209会议室(昆山市绿地大道1598号)。
4. 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后续涉及到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昆山人才网公布(http://www.kshr.com.cn)。
5. 报名操作流程
(1)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填写的《2024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
④岗位所需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⑤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另一张背面写上岗位代码、姓名、电话)。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遴选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成立评委小组对通过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同分者,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前者为先;若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公示录取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3个月试岗考核期,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按原标准执行。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08712。
十、本《简章》由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遴选工作咨询电话:0512-57608461、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附件1:2024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4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报名委托书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27日